2019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登记入学。 (一)对口就近入学 1.房户合一。适龄儿童户籍和其父母住房地址一致,并都在学校服务范围内,可在对口小学就近入学。 2.房户不一致。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,或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在学校服务范围内,可申请在对口小学就近入学。 (二)统筹安排入学 1.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,其父(母) 持有江夏区居住证(有效期内),由居住证所在地街道(园区)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。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,其子女不符合统筹安排条件,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。 2.落户江夏区的留汉大学生,其子女入学由落户所在地街道(园区)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。 3月13日至3月23日,小学新生统一使用《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》进行网上登记注册; 5月12日至5月16日,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上述时间登记的新生,进行补登; 6月30日前,完成新生入学安排; 7月2日至7月3日,家长通过《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》查看入学安排; 7月5日至7月6日,家长到指定学校领取《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》。
记者:吴静
通讯员:陈克茂
编辑:王仕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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