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严宽相济”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边界

1月19日,全国检察长会议披露了两组数据: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起诉性侵、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同比下降1.9%,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9.7%。这两组数据下降的背后,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“严”与“宽”的精准拿捏——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“零容忍”的严惩态度,对涉罪未成年人秉持“教育挽救”的柔性导向。这种“严宽相济”的司法实践,既守住了法治底线,又彰显了司法温度,为未成年人成长划定清晰边界,是践行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原则的生动诠释。

“严”的底色,是对侵害行为的坚决亮剑。未成年人身心脆弱,缺乏自我保护能力,任何针对他们的伤害都极具危害性与腐蚀性。检察机关对性侵、伤害、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“出重拳”,依法从严从快追究刑事责任,不仅是对被害人的法律救济与心灵慰藉,更以法治威慑构建起“不敢侵害”的坚固防线。这种“严”不是过度惩戒,而是基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需求的必要举措,通过明确“伤害未成年人必受严惩”的刚性规则,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,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空间里成长。

“宽”的善意,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赋能。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,涉罪行为往往与家庭监护缺失、社会环境影响、认知能力不足等因素相关,简单的惩罚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反而可能使其陷入“犯罪—惩戒—再犯罪”的恶性循环。检察机关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并非纵容犯罪,而是区别对待不同情节、不同主观恶性的涉罪未成年人:对主观恶性小、初犯偶犯的,通过心理疏导、行为矫正、家庭教育指导等柔性措施帮助其回归正途;对严重暴力犯罪则依法核准追诉,守住法律底线。这种“宽”是有边界的包容,是为未成年人预留的成长转机,让惩戒成为矫正的手段而非最终目的。

“严”与“宽”的平衡,核心是精准对接未成年人保护的现实需求。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单一维度的“惩”或“护”,而是要在打击侵害行为、维护社会正义与挽救涉罪未成年人、促进其回归社会之间找到平衡点。检察机关通过完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机制,明确“严”的边界;通过推动专门学校建设、建立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,细化“宽”的举措,让“严”有据可依、“宽”有章可循。这种精准平衡,既避免了“一惩了之”的简单化处理,又防止了“一放了之”的监管真空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“严宽相济”的司法实践需要更多配套力量协同发力。既要持续强化对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,让“严”的信号深入人心;也要不断完善教育矫治、心理疏导、社会救助等配套机制,让“宽”的举措落地见效;更要推动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形成合力,从源头减少侵害行为与未成年人涉罪风险。唯有始终坚守“严”的底线、秉持“宽”的温度,才能为未成年人撑起全面保护的法治天空,让每一个年轻生命都能在法治的守护下向阳生长。

作者:倪冲(江夏区“青苹果乐园”团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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